公司名稱變更后還需要辦理哪些事情?
發布時間:2020-05-19
公司名稱屬于企業和公司的無形資產,會隨著企業產品服務的不斷提升而發揮不可忽視的重要性作用。而公司名稱變更完成后也并代表事情就變好了,往往還需要伴隨相關其他證件同時變更。成都工商服務網小編就為您介紹名稱變更后還需要辦理哪些事情?
公司名稱變更后相關證件的辦理:
(1)工商局:持工商局的變更申請書、公司的股東會決議(同意公司變更名稱)、新的公司章程或補充章程、營業執照正副本。通常時間在一周吧,費用就是證件的工本費。
(2)到公安局重新刻章
(3)技術監督局:持變更后的營業執照、原組織機構代碼證、代碼卡。最多兩個工作日,工本費100左右。
(4)國稅、地稅:持稅務局的變更申請書、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,如果有購買發票的應先核銷發票。時間最多1-2個工作日,費用都是十幾元。
(5)開戶銀行:無論是基本帳戶還是一般帳戶都要變更,一般沒有費用。另外,新注冊的公司好象在一年之內是不能變更名稱的,當然如果工商局有關系的話另當別論。)
待已在工商局辦結了公司名稱變更后,應在一個月內持執照及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、法人代碼證、商標注冊證等所有載公司名稱的證照。公司銘牌應在核準后制作完成,領取執照后即可掛牌,具體時間法律無限制。
公司變更登記事項,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,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;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,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。未經變更登記,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。
公司變更的事項類型包括:公司名稱變更、公司住所變更、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、公司注冊資本變更、公司經營范圍變更、公司組織形式變更、公司股東變更、公司合并分立等。
成都工商服務網最后要提醒大家是:公司名稱變更后,要到工商局辦理相關事項,然后到公安局重新刻章,然后把自己的營業執照變更后的等等。